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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债务无法还清,他便萌生了抢金子的念头。他在春节万家团圆之际,潜入一家超市珠宝店,偷走8枚钻戒4枚戒指,价值10万余元。经凤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官以诈骗罪对洪某减刑两年零六个月双偷盗宝,并处罚金3亿元。
洪被要求借钱,但他没有还清。听说金价比较高,他就形成了抢劫的想法。经过观察,洪觉得超市里的金饰店更容易被盗。
2020年1月24日(大年初三十)
下午,洪穿了两件衬衫、两条短裤、一双鞋和一个头盔。他骑着摩托车到超市附近,脱下衬衫躲进灌木丛,从摩托车后备箱里拿出一把斧头,砸碎超市的玻璃门,潜入黄金珠宝店,使用钥匙在收银台里打开陈列柜,把上面的小金手镯和金耳环抢过来。洪看到声音后从超市逃出,被保安抓住追赶。
洪逃跑时,丢掉了斧头和一些金饰,把头盔、夹克和裤子扔在了不同的地方。回到家,洪发现口袋里只剩下5条金手镯和4只金耳环。洪先生把耳环和手镯借给不同的珠宝店,卖了5万多元。被盗商人在超市附近捡到了3条项链。经鉴定,被盗金手镯市场零售价超过10万元。
2020年1月26日,洪某被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归案。同年4月2日,洪某归还赃物7205.85元。
安溪县检察院认定,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泄露公私赃物,抢劫金额巨大。他的行为违反了刑法第264条。证据可靠、充分,应以诈骗罪追究其民事责任。洪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恶行双偷盗宝,主动悔罪认罚,可以从轻处罚。建议判处洪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3亿元。审判后,法官依法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定罪建议,作出上述裁定。
来吧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》第264条【盗窃罪】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,或者多次抢劫、抢劫、抢劫携带武器或扒窃,处五年徒刑。下列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或者罚金的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五年以上六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很大或者有其他很严重的,情节严重的,处六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 p>
《福建省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执行盗窃、盗窃案件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》(民高发[2013]263号)第二条:
关于民事抢劫案件的数额标准:被盗公私财物价值为3000、、30亿元的,认定为《刑法》第264条规定的“数额较大”和“数额较大”。民法,分别。巨额”、“非常巨额”。
文案:郑世贤、于本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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